被指违规使用美国奥运代表队标志 PUMA被告上法庭
记者 | 乔启迪
东京奥运进入5个月倒计时,美国奥委会却要和PUMA对簿公堂。
美国时间2021年2月23日,据Sportico报道,美国奥运会及残奥会委员会(USOPC)在科罗拉多州联邦地方法院对德国运动品牌彪马(PUMA)提起上诉。
美国奥委会认为,PUMA涉嫌侵权和打压美国奥运代表队的商标,引发消费者对奥委会及PUMA各自角色的困惑。
美国奥委会强调,自己拥有2020年东京奥运会、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2024年巴黎奥运会的注册商标,并且已经与一些公司达成了赞助和授权协议,以提升这些商标和奥委会的参与度,PUMA的行为等同于宣战。
据悉,在发给Sportico的声明中美国奥组委称,PUMA的行为“令人震惊”,其中还涉及“故意削减用于运动员训练和课程的关键资金”。
作为回应,PUMA在商标审理与上诉委员会(TTAB)启动了商标注销流程。
时间回溯到2020年3月24日,国际奥委会宣布东京奥运延期的当天,PUMA注册了“PUMA Tokyo 2021”商标,应用范围涵盖服装、运动器材及手袋。随后,PUMA又递交了“PUMA BEIJING 2022”和“PUMA PARIS 2024”的商标申请。
奥运商标之争的背后,是巨大的商业价值之争。
在2013-2016年的奥运周期中,国际奥委会通过TOP级赞助商获得超过10亿美元的收入,成为仅次于广播版权的第二大收入来源。
按照规定,使用与奥运会相关联的商标,则是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(即TOP级赞助商)才有的特权。
目前,位于这一赞助层级的共有15家公司,其中包括可口可乐、Visa、丰田、阿里巴巴、英特尔等,它们均享有排他性权益。而PUMA并不在此列。
如果奥运商标被违规滥用,那么必然会使得赞助商权益受损,而来自赞助商的资金,对于资助奥林匹克运动来说至关重要,因此,美国奥组委才会指控PUMA“故意削减用于运动员训练和课程的关键资金”。
美国奥委会享有注册商标带来的法律效益,他们认为,PUMA使用与美国奥委会类似的商标,或导致公众误认为PUMA是美国奥委会赞助商,而事实并非如此。
早在2020年5月,Inside the Games曾报道,美国专利商标局驳回了PUMA对“PUMA Tokyo 2021”的商标申请,理由是可能错误地暗示与奥运会以及美国奥林匹克和残奥会(USOPC)之间的联系。
由于该阶段只是商标局的初步决定,PUMA有权提出反驳。
审议引用了商标审理与上诉委员会(TTAB)在1999年作出的一次裁决,委员会当时驳回了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对“Sydney 2020”商标的注册申请。理由是该商标易与奥运产生联系,容易对公众造成误导。
因此,当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裁定,由于注册日期特殊且应用范围均为运动品,判断PUMA有主观上与奥运商标建立联系的可能性。
2月23日,在法庭上,美国奥委会提出诉求:判定PUMA使用违规商标,并要求其终止使用;禁止PUMA及旗下企业在商业上使用侵权商标或类似变体;在商标局作出裁决前取消商标行政流程;因故意侵权应向美国奥委会支付三倍赔偿金;向美国奥委会支付惩罚性赔偿以阻止未来违法行为的再发生。